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河南10项改革促就业
2017年10月21日 11:39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鹏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郑州10月 21日电(记者李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10项改革措施,以就业转型支持经济转型。这10项改革措施包括:一是将原来仅对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给予开业补贴的政策,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三是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人员,见习人员认定范围也由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中职中专毕业生。七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关键词:人力资源;毕业生;农民工;培训;基层服务项目;项改革措施;河南省;就业创业;李鹏;个体经营

作者简介:

  新华社郑州10月21日电(记者李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10项改革措施,以就业转型支持经济转型。

  这10项改革措施包括:一是将原来仅对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给予开业补贴的政策,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二是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由原来1年的孵化周期可延长不超过2年。

  三是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人员,见习人员认定范围也由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中职中专毕业生。

  四是明确提出省辖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时,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其中部分用于“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高校毕业生。

  五是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六是对新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可给予一次性创建费用补助;七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八是实施“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河南”计划,加快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九是允许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方式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直接拨付培训机构;十是实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统计制度,扩大数据信息来源,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冯瑶)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