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11月4日,江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南昌成立。至此,全国已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的试点省市和机构达16个。
关键词:道德委员会;试点省市;投诉举报;记者;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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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4日,江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南昌成立。至此,全国已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的试点省市和机构达16个。
2013年,根据中宣部、中国记协的要求,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率先建立了省级新闻道德委员会。2014年以来,第二批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黑龙江、福建等13省市。
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20人左右,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由新闻界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举报查处为重点、惩治引导相结合”是各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突出的工作思路,接受群众举报、查处新闻失德失范行为被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草案)》和《关于试点建立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各省都完成了建章立制工作,初步建立了评议、协调、通报、追究、评估和监督等相关制度。
接受投诉举报、开展新闻评议,查处和通报一批案例
各省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渠道,包括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途径,并结合举报内容,认真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
陕西省相关负责人介绍,自7月份以来,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例38起。其中群众直接来信25起,信访转办6起,领导批转7起。截至11月15日,已办结28起。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经相关部门认定确实有违规行为的,会向其本人和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行为恶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违法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浙江建立了新闻道德“负面清单”,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严肃查处,通报惩戒。截至目前,累计接受各类举报1800多件,其中涉及新闻单位的投诉165件,投诉件的办结率达到了90%以上。
浙江省还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争取典型案例评议的延伸效应。据介绍,9月,委员们对《有关近期都市类媒体广告与新闻混淆的情况》中的典型案例提出评议意见,要求管理部门要对省市一些都市类媒体的生活类周刊、养生类周刊等涉及广告与新闻版面混淆不清的问题予以重视和处理。10月,浙江省工商管理部门召开全省大众媒介广告行政约谈会,对广告信用指数全省排名靠后的23家媒体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媒体坚守道德底线,依法刊播广告。新闻道德委员会将约谈内容编发情况简报,发放全省主要媒体,取得了良好的互动延伸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