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简政放权不是一个新词,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边区政府就采纳了以李鼎铭为代表的民主党派人士所提出的“精兵减政”的建议,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撤机构,减人员,提效率的“简政放权”运动,为边区政府赢得民心和巩固政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角色;改革;社会主体;国家行政学院;边区政府
作者简介:
宋雄伟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讲师
简政放权不是一个新词,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边区政府就采纳了以李鼎铭为代表的民主党派人士所提出的“精兵减政”的建议,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撤机构,减人员,提效率的“简政放权”运动,为边区政府赢得民心和巩固政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央政府已连续采取了多轮的“简政放权”改革,可以说基本上适应了当时社会的整体需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次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上层建筑,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简政放权”是一剂良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命门”,新形势下只有抓好这个“突破口”,才能为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
2013年以来,本届政府上任伊始,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大,民生领域改革推进难,市场活力不足,社会力量发展滞后等问题。为了进一步释放改革的红利,进一步公平地分配改革开改的果实,进一步释放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本届政府开始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的“简政放权”运动,大刀阔斧的进行政府自我革命,让政府退出“不该管”和“管不好”的领域,约束“看得见的手”,更好地发挥“看不见的手”和“社会之手”的积极作用。
然而,改革到了“深水区”,许多矛盾已经十分突显,利益牵扯已经十分广泛,问题已经十分复杂,对政府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因此,在本轮的“简政放权”中,政府必须学“聪明”,扮演好“引导者、规划者、监管者和培育者”这4种角色,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地整体推进,以解决现实面临的许多棘手问题。
首先,政府在本轮改革中要做好“引导者”。所谓“引导者”就要放弃一直以来计划经济下的管制思维,摒弃原来“亲力亲为”的行为模式,把精力主要放在定战略和指方向上。“引导者”要求政府在如何看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等这样的重大关系上给出明确的方向,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者”的角色要求政府将原来揽在身上的大权逐步下放给市场和社会,在履行政府职能中要善于借助“外力”。
其次,政府在本轮改革中要做好“规划者”。“规划者”则要求政府在实现“引导者”角色的过程中,依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共政策等方式定规则,定框架,为市场和社会提供有序运行的良好环境。比如,在本轮改革中,政府一定要审慎、稳妥、有序地规划好如何做好“负面清单”这项工作;“什么样的权力”可以下放给地方政府;“什么样的权力”可以让位给市场和社会主体等原则性问题。
再次,政府在本轮改革中要做好“监管者”。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要坚持“有所为”与“有所不为”,该管的管,不该管的放,做到“放则活”,“管则严”,齐头并进,两者不可偏废。“监管者”的角色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政府自身的监管。众人皆知,简政放权是对政府利益的触动,李克强总理曾经说过:“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困难”,因此,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强化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监管。近日来国务院委托国家行政学院等第三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所进行的第三方评估就是很好的例子。
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于市场和社会主体的监管。简政放权中要求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将其放任自流,恰恰相反,更要强化对其的监管作用。市场和社会均不是万能的。市场有着天然的“趋利倾向”,社会则时常缺乏“凝聚性和公共性”。市场主体能不能够在趋利的同时,又能充分兼顾公共利益;社会主体能不能够在精诚合作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服务于公共利益,都需要政府创新监管方式对其进行监管。
最后,政府在本轮改革中要做好“培育者”。第一是政府的自我培育,在本轮改革中,政府必须要学会“新本领”,学会从坐在办公室里搞审批,转变为在事中和事后会运用不同的方式加强监管。然而,目前来看,各级政府在这方面的经验不足,动力不足。因此,上一级政府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的培育,同级政府间也要相互学习经验。第二是政府要培育市场和社会主体。让市场主体更多地具有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让社会主体能够更好地有能力承担所赋予的权力和责任。







